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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加倍小心的孕早期

来源:    2007-1-31 20:01:20 网友评论 0 条 字体:[ ] ~论坛讨论!

  从母亲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,胎儿的孕育平均需要280天,即40周。习惯上,将12周以前称作孕早期,13周至27周称作孕中期,28周以后称作孕晚期。

  孕早期是胎儿在母亲子宫内发育的关键时刻,尤其是在受孕后3周至8周这段时间,胚胎细胞快速分裂,胎儿的各器官逐步形成。因此,胚胎期又称为致畸敏感期。神经系统最敏感期是在受孕后15天-25天;心脏为20-40天;眼睛为24-39天,四肢为24-46天;外生殖器官是36-55天。到怀孕8周后,胎儿各种脏器萌芽已分化完成。如这时受到物理的、化学的、生物的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,就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。因此,作为母亲的你必须注意:

  ◆ 在开始准备怀孕时就不要随便吃药,有病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。

  ◆ 尽早到产科登记,医生对孕妇进行病史询问,测血压,查尿蛋白及血色素,测体重、身高,测量骨盆,进行全身检查以及妇科检查等,以便早期发现疾病进行早期防治,并决定怀胎是否可以继续。

  ◆ 不要随便接受不必要的辐射,如X线、CT、同位素等,若急需则要告诉医生自己已经怀孕。

  ◆ 尽可能不作B超检查,因B超对胎儿的影响尚未肯定。

  ◆ 应完全避免与汞、铅、苯、砷、一氧化碳、有机磷、有机氯等有毒物质接触。

  ◆ 尽量不要到公共场所去,避免接触传染病。

  ◆ 早孕反应很严重的孕妇,要及时治疗,以免出现脱水、酸中毒等,从而影响胎儿的发育。

  ◆ 避免性交。

  ◆ 避免繁重体力工作或过度劳累。

  ◆ 尽量少看电视,减少电脑操作时间。

  ◆ 饮食注重营养全面,保持身体健康、心情愉快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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