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保健: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药物(D类)
D类药物对
胎儿的危害有确切证据,除非
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,否则不考虑应用。
氨基糖甙类有耳、肾毒性,肾清除能力差,药物浓度个体差异大,易致血药浓度升高;内耳淋巴液中药物浓度高。婴儿出现听力障碍主要与用药量有关,与妊娠月份的关系不大,但其发生率为3%~11%。该类药物妊娠全过程避免应用。如链霉素、卡那霉素等。
四环素类该类药物是典型的致
胎儿畸形药物。孕早期使用可致
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和短肢畸形;孕中期致牙蕾发育不良,先天性白内障;孕后期引起
孕妇肝功能衰竭,故整个
孕期应禁用四环素类抗生素。如四环素、土霉素等。
红霉素酯化物该类抗生素可导致
孕妇肝内胆汁淤积症和肝实质损害,引起转氨酶升高、肝肿大及阻塞性黄疸等,其发生率高达40%,这可能与酯化物的高敏反应有关,该类药物妊娠全过程避免应用。如依托红霉素(无味红霉素)、琥乙红霉素等。
抗菌中(成)药穿心莲可对抗孕酮,抑制绒毛滋养细胞生成,可导致流产,孕早期禁用。六神丸是清热消肿药,其有效成分为蟾酥,还有麝香,可引起子宫收缩,引起流产或早产,故
孕妇禁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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